服务热线:0551-63356267
咨询热线:0551-63356288

行业管理

质检总局: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发布日期:2015-05-20    浏览次数:139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今年5月开始,质检总局将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国质检系统各单位及下属企业涉企收费工作开展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落实质检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七个重点措施:一是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二是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要落实好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三是对按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提出降低征收标准的建议意见。四是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五是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核评比等行为。六是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单位要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收费大厅对外公开,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七是强化监督举报机制,各单位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群众、媒体的监督,并且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

 清理规范工作期间,质检总局将组成8个督导组赴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对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乱收费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背后存在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