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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产品 国家风险监测实施机构

发布日期:2019-05-16    浏览次数:453

 

 日前,2019年国家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产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评审会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召开。在我院风险预警中心大力争取、积极协调下,电子电器所全体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精心准备汇报材料,我院电动车充电器、电池产品方案作为参与单位,参加此次评审会。同时参会的还有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通用电子元器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五家检验检测机构。


       会上,专家组对六家检验检测机构编制的《2019年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产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认真听取了各检验机构的实施方案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同时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安徽省质检院、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家单位最终成为本次风险监测实施机构。

        下一步,省质检院电子电器所将积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筹备此项工作,科学制定实施计划。通过此项活动及时掌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产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为相关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提供精准服务;同时也为政府开展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和干预实施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