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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汉翔院长主持召开“十条禁令”集体约谈会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1058

8月29日上午,省质检院何汉翔院长召集各专业所、办公室、财务部、纪检监察室、业务管理部、事业发展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专题召开了省局“十条禁令”集体约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局“十条禁令”,针对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小金库”、检验检测及评审活动管理等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高发的有关领域,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纪律要求。


何汉翔院长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全面了解掌握省局“十条禁令”出台的背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省局“十条禁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何汉翔院长指出,“十条禁令”的出台,是省局结合巡视整改、案件查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等工作,开展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特别注意加强质监部门形象、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禁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针对质监部门履职工作中易发、多发、高发的有关领域提出了“十条禁令”,着力提升工作形象、改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何汉翔院长强调,要结合实际,切实把正风肃纪“十条禁令”落实到全院各项工作中。严格规范按照省局“十条禁令”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易发、多发、高发领域和问题,完善风险防控手段,健全防控工作机制。

管理部门要与时俱进,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要以上率下,层层推进,确保省局“十条禁令”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得到全面落实。

何汉翔院长要求,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层层压实、执行层层到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严格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杜绝违反正风肃纪“十条禁令”的行为。充分认识到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乃至严肃问责,就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是防止干部小过成大错的有效方法。要运用好“四种形态”,让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

 

何汉翔院长最后强调,“十条禁令”内容言简意赅,与质检工作息息相关,都是针对具体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要认真把握省局“十条禁令”的内容,全面宣传,全员知晓、全力遵守。要切实加强宣贯,各有关部门于31日前,宣贯到位,纪检监察室将执行省局“十条禁令”纳入督查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